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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源稅全面改革首月減負5.54億元
發布時間:
2016-10-12 00:00
國家稅務總局11日公布數據,作為資源稅全面改革首個征期,8月份全國129個改革稅目的資源稅收入20.65億元,和改革前政策相比,總體減負5.54億元。
在此前對原油、天然氣、煤炭、稀土、鎢、鉬等6個品目成功實施資源稅改革的基礎上,今年7月1日起,我國全面推開資源稅改革,實行從價計征,清理收費基金,突破目前僅對礦產品和鹽征稅的局限,試點開征水資源稅。
“無論從重點稅目來看,還是從重點企業來看,稅費負擔總體都是降低的。”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負責人說。
從12個重點稅目看,首個征期資源稅收入為9.62億元,占129個稅目資源稅收入的46.58%。其中,鐵、金、鋁、鉛鋅、鎳、石灰石、磷、氯化鉀、硫酸鉀、海鹽等10個稅目資源稅費負擔下降,降幅從5%到48%不等;銅負擔基本持平;石墨因考慮保護戰略資源而相應提高了稅負。
從典型調查的130戶重點企業看,資源稅全面改革后的平均負擔率為4.88%,比改革前下降2.28個百分點。其中,112戶企業負擔降低或持平,共減負0.89億元;18戶企業負擔略微上升,共增負395萬元。
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負責人表示,稅務部門下一步將繼續落實好資源稅全面改革各項措施,加強與國土資源等部門的協作,對重點納稅人開展一對一的輔導,不斷放大改革效應,助推資源行業轉型升級,促進綠色發展。
本次改革中,河北先行先試水資源稅格外引人注目。首個征期,河北水資源稅收入1.22億元,比近3年水資源費月均收入增加0.56億元,增幅為86%。水資源稅抑制地下水超采的調控作用初步顯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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